您当前所在位置:主页 >政策法规 >

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管理的实施办法

民权县红十字会|浏览次数:

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管理的实施办法      为加强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建设,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效能,有效地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,更好地发挥河南省红十字会的职能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和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,按照中央组织部、国家人事部《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<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>管理的实施方案》(组通字[1996]48号)规定的原则,依据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和《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》(国发[1993]78号),结合河南省红十字机关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实施范围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,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进行管理;在省红十字会机关兼任领导职务的人员,实行所在部门、单位的从事管理制度。
二、 职务设置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机关设置领导职务序列和非领导职务序列。
选任的领导职务,按照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和有关规定设置,序列为:副会长、会长。非选任的领导职务序列为:副科长、科长、副部长(副主任)、部长(主任)、副秘书长、秘书长。设置其他名称的领导职务,与上列职务层次相对应。
     非领导职务序列为:办事员、干事、副科级干事、正科级干事、处级干事。处级干事的职数,由省委组织部确定。
     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,要在确定职能、机构、编制的基础上,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设置。任用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,要严格任职条件,并按照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度办理。
三、 工资制度及工资套改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列入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管理范围的人员,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,工资套改和晋升的具体办法,按照《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》和《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工人(包括技术工人普通工人),分别实行岗位技术等级(职务)工资制和岗位工资制。其工资套改和晋升及机关退(离)休人员增加(离)休费的具体办法,分别按照上述工资制度改革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 招考与选调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录用工作人员,采用招考与选调两种方式。部分工作岗位可实行聘用制。
     录用科级以下(含科级)工作人员,实行公开招考或有限竞争考试,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录用。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,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副处级以上(含副处级)职位出现空缺时,可以从内部晋升,也可以从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中,经过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符合任职条件者担任,还可以采用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任用。
     招考和选调工作人员,须在核定的编制员额上级批准的增员指标内进行,并按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
五、 其他制度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、考核、奖励、纪律、职务升降、职务任免、培训、交流、回避、工资保险福利、辞职辞退、退休、申诉控告等,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 实施办法和步骤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理的工作,结合机构改革各工资制度改革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组织实施。
实施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 准备阶段。组织工作班子;制定实施办法;培训工作骨干;参照〈〈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〉〉的目的、意义和基本内容的宣传教育;搞好现有机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。
(二) 实施阶段。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:
1、 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,按规定合理设置领导与非领导职位,制定职位说明书,明确职责任务及任职资格条件。
2、 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,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,调整配备人员。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,审批确定工作人员级别,实施职级资制,实现机关工作人员向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过度。
3、 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和有关给顶,结合机关实际,参照执行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各项管理制度及其细则,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机关性质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 总结检查阶段。在职位分类、人员过度等实施工作完成后,认真进行总结和检查。重点总结检查职位设置、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任命、级别确定、职级资制的实施情况等,巩固和完善实施的成果,对存在的问题,认真分析研究,制定改进措施,总结检查情况向有关部门写出报告。
七、 组织领导
     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参照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管理的工作,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和卫生厅党组的领导下进行,由河南省红十字会主要领导组成的工作班子具体实施。

 

Copyright © 2009 - 2022 民权县红十字会 版权所有 地址:河南省民权县疾控中心
电话:13569326611 15903825333 传真: 邮箱:mqxhszh@126.com